美术类联考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。
⑴测试科目、分值
色彩满分200分,测试时间150分钟。测试范围:静物写生,静物创意组合,人像写生,命题默写等。
速写满分100分,测试时间20分钟。测试范围:写生速写,默写速写,白描等。
素描满分200分,测试时间180分钟。测试范围:静物写生,石膏像写生,人物头像写生,人物头像默写等。
⑵缴费办法
2008年12月20日至22日,考生凭《报考证》上的14位的考生号交纳专业测试费100元,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。
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费,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,个人缴费号为考生号,领取银行代收费凭证。建设银行咨询电话:(0311)86267207。
⑶下载考试安排回执
2008年12月24日至26日,考生登陆河北师范大学网站(网址:www.hebtu.edu.cn)下载《考生回执》。
⑷测试时间、地点
2008年12月27日上午色彩,下午速写和素描。考生持《报考证》、《考生回执》和身份证,按《考生回执》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测试。
⑸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(0311)86269134。